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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大众网
大众网记者 孙瑛娜 德州报道
群众利益无小事,民生问题大于天。德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今年以来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建立健全住宅工程质量保障体系,推进“三个结合”,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压实各参建单位责任,全面提升住宅品质,扩大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提升了群众的满意度和幸福感。
“全面公示”与“现场抽查”相结合,实现监督全程闭合
(资料图片)
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提高住宅工程质量,信息公示是前提,公开透明是关键,满意不满意群众说了算。为此,市住建局强力推行工程质量信息公示制度,开展用户满意度调查,实现监督全程闭合,切实提升住宅品质。
工程质量信息公示注重全面性。责任主体既包括建设单位,也包括主管部门。建设单位公示内容主要包括:工程结构形式、设计使用年限。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等工程质量责任主体的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项目负责人姓名、主要建筑材料等。网上公示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个月,现场公示原则上不少于3个月。主管部门公示内容主要包括: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信息,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结果、联合验收情况,依法作出的涉及工程质量的行政处罚情况,工程项目获得建筑工程质量奖项情况。按照“谁产生、谁掌握、谁公示”的原则,可通过部门官方门户网站或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2年。目前,全市200余个在建住宅项目,均按要求设置了工程质量信息公示牌、微信公众号二维码,业主可以方便、直观地了解住宅工程质量信息内容,还可拨打公示牌上的电话进行咨询。
用户满意度调查注重代表性。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每年结合本地建筑工程质量评价工作,分别在管理辖区范围内选取2-3个住宅小区开展住宅工程质量用户满意度调查活动,满意度调查采取网络调查、实地调查和发放问卷方式进行。调查对象为竣工验收1年以上2年以下、总户数不少于200户且入住率在60%以上的住宅小区。每个住宅小区随机抽选已入住户数的20%,抽选户数不少于40户,调查结果将纳入建设和施工单位诚信体系建设。
“过程开放”与“先验后交”相结合,信息透明赢得信任
住宅开发建设周期长,购房户通常1至3年对自己的房子“看不见、摸不着”,导致群众心里没有底。市住建局组织“工地开放日”“先验房后交房”活动,探索过程开放与结果验收紧密结合的“德州模式”。
开展工地开放日活动。每个住宅工程项目至少举办两次工地开放日活动,主体结构建设阶段至装饰装修阶段(含样板间、样板户)各至少一次。开展活动时,每个开放项目至少开放两处房源,尽量每个套型都有一处。通过开放活动,向购房户展示住宅建造过程,借助住户视角,提前发现解决质量问题。对业主提出的意见建议,建设单位应合法合理进行解释解答。对业主提出的有关质量问题,建设单位应及时整理汇总,组织相关单位逐项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由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共同验收并签字确认,留存相应施工及验收资料,并及时告知业主。今年以来,全市已举行工地开放日活动19次,参与业主7558户,搜集相关问题2万余条,业主们对项目建造与质量安全管理普遍感到放心满意。
开展先验房后交房活动。从2022年5月份起,德州市具备条件的新建住宅工程将全部开展先验房后交房,属地住建主管部门会对活动情况进行严格监督。一是建设单位先行组织分户验收,将分户验收的内容、检查部位、关键环节留取的照片等内容按户建立电子档案,做到“一户一档”,分户验收内容制作成二维码电子档案,方便业主随时查看。二是建设单位组织业主开展验房活动,验房时配备土建、水电、暖通等专业人员,提供必备检查工具,及时解答业主相关专业问题,验房结果要经过业主签字确认。据统计,今年将有120个住宅项目采取“先验房、后交房”模式,属地住建主管部门已提前告知建设单位并做好相应准备,确保组织周密,责任压实,好事办好。
“群众视角”与“专家优势”相结合,监督既专业又广泛
住宅工程质量问题复杂而专业,普通购房群众热情高但不懂技术和标准,行业专家懂业务但与群众结合沟通不够。市住建局发挥社会监督员和行业专家两方优势,探索一条既专业又亲民的社会监督新路。
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员的广泛性。面向社会征选住宅工程质量社会监督员,社会监督员采用聘任制,主要面向两代表一委员、行业专家、市民代表、新闻媒体代表、业主代表和其他热心人士等选聘。各级住建部门分别负责本级社会监督员的管理和联络,及时向社会监督员发送与其履行监督职责有关的文件、信息和学习资料,听取其对工程建设施工质量、文明施工和行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主管部门组织进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时,可邀请社会监督员参加。工地开放日活动时,建设单位可邀请社会监督员进行施工现场监督检查。社会监督员日常发现施工质量问题,可向住建部门进行举报投诉,并参与调查核实工作。住建部门收到社会监督员关于工程施工质量的举报投诉,要及时进行查实处理,并及时将有关情况向社会监督员反馈。目前,全市已选聘社会监督员20名,开展活动2次,搜集问题15条。
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专业性。鼓励相关行业协会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和行业自律作用,开展住宅工程施工质量的监督活动,为行业健康发展服务。相关行业协会可组成专家小组对桩基工程、基坑工程、防水工程、安装工程、结构工程分别开展专项监督,并形成监督报告,报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住建部门对监督报告所反映的问题核实后责令责任单位进行整改并视情节追究其责任。行业协会在开展桩基、结构、防水、装饰装修和安装等工程创优咨询及各类评选活动中,要落实对住宅工程的监督责任。目前,市建筑业协会开展了相关检查,发现问题30余条,整改销项率100%。
下一步,市住建局将继续总结推广住宅工程质量社会监督工作中的经验做法,提升住宅工程品质水平,打造人民群众满意工程,构建住宅工程质量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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