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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证券之星
证券代码:688368 证券简称:晶丰明源 公告编号:2023-056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片)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加一致行动人及
一致行动人之间拟内部转让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因个人资产规划需求,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胡黎强先生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向胡黎琴女士(二
者系兄妹关系)持有100%份额的并由上海思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私募基金管
理人管理的思勰投资思源8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思源8号基金”)转
让不超过1,258,076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2%。
胡黎强先生、胡黎琴女士增加上述思源 8 号基金为一致行动人。
本次股份转让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
让,其合计持股比例和数量不会发生变化,不涉及向外部市场减持,不触及要约
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计划概述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胡黎强先生的告知函。因个人资产规
划需要,胡黎强先生拟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通过大宗
交易方式转让不超过1,258,076股公司股份给胡黎琴女士持有份额为100%的思源
思源8号基金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确认思源8号基金为胡黎强先生、胡黎
琴女士的一致行动人。
本计划实施前,胡黎强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656.4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26.33%,通过三亚晶哲瑞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及苏州奥银湖杉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共15.7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5%。胡黎
琴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思源8号基金未持有公司股份。本次计划实
施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胡黎强先生、胡黎琴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思源
本次股份转让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其一致行动人成员内部转让,
其合计持股比例和数量不会发生变化,不涉及向外部市场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二、计划主要内容
的发行价(公司如有派发股利、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亦将作
相应调整)
。
除外)。
总数的2%。
三、一致行动人协议内容
甲方1:胡黎强
甲方2:胡黎琴
乙方:上海思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思勰投资思源8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甲方、乙方合称“双方”,单称“一方”)
(一)股东权利的一致行动
各重大事项决策等方面,乙方与甲方的意思表示保持一致,并以甲方的意思表示
为准采取一致行动,做出与甲方相同的意思表示。
使股东权利时的股东表决权、提案权、提名权、召集权等全权委托甲方行使,乙
方无需再向甲方出具书面委托书。
(二)股份变动的一致行动
未来如有股份增减持行为,需严格遵守增减持规定,并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三)信息披露的一致行动
四、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在具体转让时间、数量、交易价格的不确定性,相关主体将依据计划进展情况依
法进行信息披露。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
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
成员内部转让,其合计持股比例和数量不会发生变化,不涉及向外部市场减持,
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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