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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人领到了结婚证,并不意味着就可以顺顺利利的白头到老,世界的万事万物都处在不断变换之中,人和感情都会变化,可能是朝好的方向变化,也就是感情越来越好,当然也可能是朝坏的方向变化,最终走向离婚。离婚时除了双方在国内离婚外,还可能会出现涉外离婚的情况。
法律咨询:涉外离婚,女方被男方起诉了,该怎么办呢?
北京离婚律师解答:在涉外离婚诉讼中,男方已经向女方户籍地起诉,女方户籍所在地法院已经送达,女方应当准备诉讼材料,积极应诉。
1、如果女方同样希望离婚,应当准备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等身份证明材料;答辩状;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财产状况的证据;争取孩子抚养权的证据等。
2、如果女方不希望离婚,则需要提供双方感情较好的证据,一般情况下,对方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不会判离。
建议您首先明确自己的诉讼请求,是否希望离婚。如果不希望离婚,可尽量主张夫妻感情尚未破裂的证据;如果希望离婚,就尽量提供财产类证据,如同时主张抚养权,那么还可以提供与孩子共同生活、为孩子付出巨大的证据。
婚姻是生活中的大事,无论是结婚还是离婚需要慎重考虑,如果婚姻不能带来快乐,离婚未必不是好的选择。在处理离婚事宜的时候,需要结合多方面因素,为自己争取最大的权益。如果遇到疑问的话,可以随时与离婚律师联系,让律师帮助大家出谋划策,避免自己的利益 受到侵害。
有其他关于婚姻纠纷、诉讼离婚、离婚财产、离婚子女抚养权、分家析产、遗产继承等婚姻家事问题的,可以随时咨询北京离婚律师,为您提供一对一免费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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